二、民间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
1、双方达成借款合意
民间借贷不要求一定要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也可以采用口头或者其他形式。从司法实践来看,常见的形式有:借条、欠条、口头借款以及通过聊天软件等新型电子数据形式。
2、交付钱款
民间借贷合同具有实践性特征。只有交付了借款,民间借贷关系才会成立。交付借款一般可以采用现金、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形式。
三、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
1.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之日起开始计算,长保护期限为二十年。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借款人可以提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抗辩。
五、砍头息和高利贷
1、砍头息
所谓“砍头息”,是指借款人在拿到借款之前,出借人从所借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利息。对此,《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高利贷
高利贷并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遭遇高利贷,应该按照以下方法解决:
1、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是合法利息,借贷人需要偿还本息。
2、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违法利息部分无效,只偿还借款本金和合法利息。已支付过高额利息的,可以要求高利贷机构或个人返还已支付的违法利息。
3、如果放贷公司在索要高利贷的过程中有威胁到人身和财产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警处理。